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
动。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
交下列文件、材料,对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公证:
1、当事人(遗赠人、受扶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身份证。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家属身份证明和与抚养人的相互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其住所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发给上述证明;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经济状况、抚养人与遗赠人的关系证明;
4、遗赠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扶养协议书草本。